卡拉OK版权使用费1元行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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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20:00 深圳晚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是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厅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的最后一天。记者从国家版权局了解到,对于公示的“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的收费标准,卡拉OK音乐权利人代表和KTV经营者各执一词,一方说“太低”,另一方则说“太高”。这些一个月来征集的意见今天将由国家版权局对外公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告诉记者,权利人提
据王司长介绍,国家版权局今天下午将公布公示的结果,然后会召集相关各方座谈,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将商讨出最后的收费标准并上报国家版权局,经公告后正式执行。“最后什么时候收费目前还难以估计,将视协商情况而定。”王司长说。 20日在京参加相关法律研讨的一批国内知名法学专家认为,此项收费对保护知识产权很重要,既合理又合法。(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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