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今年每人将获4000元慰问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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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20: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王东明)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中央财政将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新华社记者21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慰问金将在2006年10月底之前发放到每一位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手中。 民政部、
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向在乡红军老战士发放慰问金和维修红军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慰问金的发放对象以2005年12月31日的统计人数为准。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国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约有7.8万人。其中,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2500多人,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1400多人,红军失散人员近7.5万人,他们的平均年龄近90岁。 这位负责人说,为使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能够安度晚年,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国家已连续8年提高他们的生活补助标准,保障其生活水平随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步增长。2006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了每人每年11400元、10200元和3360元。(完) 相关专题:长征胜利7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