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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袁庄土地问题调查:征用中谁代表农民(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1:15 国际在线

  今年6月15日尚湖镇经济服务中心也如此回复徐福祥:“这20亩土地是你组和陆家湾、王家塘3个组组成的,早在(上世纪)60年代由村里统一经营种植,后来到1983年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时,你们3个组没有要求收回,一轮承包结束后,到1998年第二轮承包时,你们还是没有要求收回。”该中心还表示,该块土地目前保持原状,仍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村委会有所设想,等待征用开发,准备招商引资,建办工业企业。“请你组的村民不要随意去种植,这样会打乱村里长远规划的,希望你帮助村里做好宣传解说工作。”回复还说,如果这块土
地以后被征用,村里会按有关政策补偿。

  总之,在袁庄组征用和使用的土地,绝大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用薛元瑞的话说,二三十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乡镇要到村里拿块地办企业,“也就是干部手一挥的事情”,也有点补偿,比如,安排一些土地工,或者补钱补物。“当时的政策和现在肯定不一样,如果从几十年前的账算起,要求补偿,那还有完吗?”薛元瑞很困惑。

  现在,袁庄组人均耕地不到0.2亩,按规定,农民口粮田至少要0.5亩,才能粮食自给。对常熟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农民早已不靠种地糊口,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结构中只占很小比例。但土地仍是农民的生命线。

  “我们其实已在着手研究解决办法。”薛元瑞说,他们和镇里初步研究了一个方案:对照人均0.5亩的标准,袁庄组每人还差0.32亩左右。镇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年每亩1000元,这个标准在常熟各镇比较高。镇里计划给村民每年补偿320元,解决吃饭问题。“这个方案还没有正式和村民见面,据我了解,大家还是比较满意的。”

  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前,薛元瑞连声叫苦:“我打了好多次报告,强烈要求离岗,村干部难当啊!”

  他举出三难,一是权力小,责任大。“现在是村账镇管。我有多大审批权呢?2000元以内。”

  第二难,村级组织维持正常运转,钱从哪里来?薛元瑞说,目前,村里一年收入也就60多万元,主要是几家村办转制企业的土地租金,以及村里盖的标准厂房出租。“村委会要维持正常运转,再加60万元也不够!”为什么?光是村干部工资(包括解放以来的历任村干部),一年就是五六十万元。还有纯农户的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再加上联防费、征兵费、计划生育费,等等,负担很重。缺口怎么办?东桥村有个砖瓦厂,一年100多万元净收益,刚刚够村里开销。“这些家什,还是我在砖瓦厂的时候挣的哩!”他拍拍办公桌。

  桌上,还有不少没有报销的发票。

  第三难,因为土地、污染等问题,村干部与少数村民关系紧张。“很多事情,村委会没有权力解决。现在的农民,政策水平高,期望值也高,我们也想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有多少自主权呢?”

  薛元瑞拿出今年5月给尚湖镇写的一份请示,正是为袁庄组村民要说法的。请示中说,袁庄组因工业发展及市政段工程拓宽,原有的100多亩土地被征使用。另外,原有的王庄砖瓦厂地属于袁庄组,该组大量劳动力因砖瓦厂关闭而未得到补偿,群众反响较大。“恳请政府能按照规定,给一个处理结果,以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市委农办干部很坚定:“善待农民,欠农民的必须要还”

  杨建煜一再强调,自己是农民的儿子。“小时候还用自行车推着菜到城里卖。现在看到城管人员把菜农赶得到处跑,就生气。”

  他是常熟市委农办副主任,不过,他更像一位学者,有些执拗。

  “要善待农民,该给多少给多少。欠农民的,迟早要还给他们。”杨建煜说,“在计划经济年代,农民作出很大牺牲,这是国家的需要。那时,我们亟待通过发展工业来增强国力。发展了这么多年,应该有能力补偿农民了。中央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是其中重要的方面。”

  不过,杨建煜也说,征用和使用土地问题由来已久,一夜之间全部解决也不可能。“补偿理所当然,但怎么补?补多少?都要研究。目前很多条件还不成熟,一方面是财力,另一方面则是政策。”从什么时候补起?1983年第一轮承包,还是1998年第二轮承包算起?哪些情况该补,哪些情况不该补?不同的征地情况,应该有不同的补偿标准。显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怎么理解?谁来代表农民?”现在情况往往是,上面看中一块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之后,分给农民多少就是多少。“从法律上说,农民可以不同意出让的。但是,谁来代表农民说话?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经济组织。”

  市委农办的另一位副主任黄培君介绍,去年,他们组织了一个全市征用和使用土地的调查,历时半年多。

  目前,常熟市征用和使用土地的补偿大致有4种情况:

  一是沿江经济开发区,达到保养年龄的农民,实行“土地换社保”,每人145元月,加上6元月的医疗补助。不到保养年龄的,领取两年待业金或一次性补偿。实际上,这些人一般都能在当地工厂找到工作;二是,虞山镇(城关镇),社保标准是每人160元月,再加上5元月的医疗补助。不到保养年龄的,补偿方式与沿江经济开发区相仿;三是其他镇,一般是逐年补偿,按照每年每亩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补偿时间从1998年第二轮承包起,到2028年,共30年。很多乡镇逐年补偿标准超过600元,比如尚湖镇就达1000元。四是2004年1月1日后征用土地的,也是实行“土地换社保”的政策,补偿标准是每人220元月。

  这些措施针对的是新近的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黄培君建议:对于1983年─1998年期间征用和使用的土地,可一次性补偿;像袁庄组这样“账上有地,实际没地”的情况,达到保养年龄的办理社保,不到保养年龄的按土地面积补偿;每人600元亩的补偿标准还应适当提高;市里应该建立补偿农民的工作机制,并列入干部考核;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各镇单独建账。

  杨建煜觉得广东一些地方的办法可资借鉴:把农民的土地入股,每年按股分红。“这种办法比较科学。如果是一次性补偿,那么,钱用完了怎么办?”

  “总之,对农民要有感情!”黄培君的话,几乎和杨建煜一模一样。 本报记者汪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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