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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乖娃娃近百家庭想领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3:5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成都市儿童福利院11名寻亲不成的迷失儿童牵动人心:福利院希望市民奉献爱心,来领养、寄养和助养这些特殊娃娃。消息一经本报报道,本报与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分别开通的爱心热线(028)86969110、87843672火爆不已,近百个热心读者表示,将根据自身情况,前来领养、寄养和助养这些迷失儿童。

  来自江油市、现在双流上学的王勇强说,母亲一直想领养一个两三岁大的女孩,他
也想找个妹妹。如今妈妈到山西上班去了,临走时把相关证件都留了下来,“如果福利院有合适的孩子,妈妈就亲自赶回来领养,这是她很久以来的一个心愿!”广汉路桥公司的刘先生在电话中称,自己有一个儿子已经上大学了,他们非常希望领养7岁小女孩黎红洁:“这个女娃娃长得这么乖,身世又这么可怜,我们会像对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她!”市民涂女士说,自己平时工作太忙,领养、寄养都不太现实,想助养一个两三岁大的小孩。

  从昨日的热线反映来看,大多数市民喜欢领养或寄养身体健康、长得乖巧的小女孩,一些市民还表示,更愿意领养、寄养和助养年龄较小的孩子,“这样更容易跟他们培养感情,融入到家庭中来。”还有一部分市民表示,希望把这些迷失儿童接回家过一个快乐、幸福的中秋节。

  对此,成都市儿童福利院院长魏建华说,欢迎热心市民来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但按照有关规定,领养后,领养人与孩子在法律上就形成一种亲属关系;领养儿童必须在14周岁以下,并经孩子自身同意,且这些娃娃都是迷失儿童,家长今后可能还会来认亲,因此福利院更提倡市民前来寄养或助养。

  针对市民的一些询问,魏建华解释说,寄养是娃娃大部分住在寄养家庭中,寄养家庭一般负责娃娃的生活、学习与教育等,但不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而助养要求助养方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与福利院签订有关协议,每月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资助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其他费用,孩子一般不居住在助养家庭,只是周末、节假日定期来福利院看望孩子,或带孩子外出玩耍。

  今日本报与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继续开通爱心热线(028)86969110、87843672,有意的市民可以继续来电咨询。

  记者杜成实习生吴祖荣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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