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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获通过 擅改承重墙最高罚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9:5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在昨天闭幕的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获得通过。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汇集此次会议上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进行再次修改,待提交省人大批准后实施。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条例》中列举的7种需要经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行为,如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等。如
果市民在装修房屋时,不经批准就擅自进行房屋拆改或者未按批准方案拆改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条例》还专门增加了房产行政部门对其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责任。售房者、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房屋转让人或者出租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有告知、查询房屋结构安全方面的义务和权利。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违反该项规定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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