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十月可望放宽公职人员及警察赴大陆观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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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04 中国台湾网 | |||||||||
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当局“内政部”昨天通过“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简任十职等以下及警监四阶以下之公务员及警察赴大陆作业要点”草案,以参团为原则,开放公职人员、警察赴大陆观光。 报道说,由于草案须经台“陆委会”审议、“行政院”核定才能公布,“内政部”部务会报通过后,并未对外宣布。但据了解,台“内政部”已提出九月三十日或十月十九日
官员表示,将来简任十职等以下公职人员、警监四阶以下警察,只要依据作业要点,即可赴大陆观光,其中公职人员约五十三万人左右,警察近六万人;至于简任十职等以上公职人员、警监四阶以下警察,则须要依据许可办法,报准许可始能赴大陆观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