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设生态示范区为载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初见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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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24 中国环境报 | |||||||||
陈艳军 本报讯近年来,晋中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建设生态示范区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使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为更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晋中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态环
与此同时,为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晋中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矿山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检查,共检查矿山企业76个,对无环保手续和无生态恢复方案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另外,晋中市对全市108个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督察,责令存在超标排污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整改。 在此基础上,晋中市开展了12个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景区的创建活动,平遥古城和介休绵山通过省级验收。祁县乔家、介休绵山、左权龙泉、平遥日升昌、县衙、文庙5家被命名为市级绿色景区。据了解,今年,晋中市进一步加快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新建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森林公园6处,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