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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设生态示范区为载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初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24 中国环境报

  陈艳军

  本报讯近年来,晋中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建设生态示范区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使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为更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晋中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态环
境现状调查工作,建立了市、县两级生态调查数据库,基本掌握了全市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动态变化。目前,榆次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祁县生态示范县建设初步完成;介休张兰镇、灵石静升镇、祁县东观镇、太谷胡村镇、榆次东阳镇已编制完成了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祁县东观镇被批准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试点;榆次东阳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祁县、寿阳先行实施了沼气富民工程,推广沼气试点,对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与此同时,为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晋中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矿山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检查,共检查矿山企业76个,对无环保手续和无生态恢复方案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另外,晋中市对全市108个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督察,责令存在超标排污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整改。

  在此基础上,晋中市开展了12个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景区的创建活动,平遥古城和介休绵山通过省级验收。祁县乔家、介休绵山、左权龙泉、平遥日升昌、县衙、文庙5家被命名为市级绿色景区。据了解,今年,晋中市进一步加快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新建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森林公园6处,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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