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个体经营者文明诚信意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西安市工商局、西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把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共除陋习,共树新风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全市个体经营者中广泛开展了“知荣辱、讲诚信、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既加强了经营者文明诚信行为的养成,提高了经营水平,又促进了工商职能到位,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 全系统各分县局和个协分会均在各基层单位开设了经营者夜校,分批分期对经营者
为推动“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扎扎实实深入开展,在努力抓好教育的同时,他们积极协助市场开办方和市场经营者制定了“七个不准”:不准翻越栏杆、不准横穿马路、不准乱闯红灯、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杂物、不准乱贴乱画、不准拥挤乘车,“四个制约”、“三个制衡”、“两个警示”等制度,并狠抓落实,使经营者时时处处用规定和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 同时,围绕“知荣辱、讲诚信、除陋习、树新风”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创建活动。比如“三禁止”:禁止不文明用语、禁止不文明行为、禁止不文明作风活动;而“讲诚信、反欺诈”活动,则有效地增强了经营者的文明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文明行为、习惯和不诚信经营行为大为减少。(郝迎利郭栓锁王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