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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十一期间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将受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1:49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9月28日专电 (杨倩英) 为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旅客运输安全,宁夏道路运输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运管处(所)成立假日运输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旅游线路的客运安全。

  通知要求,10月1日前,全区所有班线营运客车必须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运输企业必须对司乘人员进行不少于40个小时的安全培训;严禁超速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
驶,对单程运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对酒后驾驶的驾驶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营运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各运管处(所)要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和重点旅游景点(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查验工作,追究和从重处罚车辆超载责任人。

  据了解,黄金周期间,宁夏各运管处(所)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宰客”“拉客”“甩客”“倒客”等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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