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前瞻:幸福与和谐指数更加量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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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8:33 新华网 | |||||||||
新华网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25日召开会议,讨论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修改后将提请全会审议 。2006年39期《领导决策信息》再次聚焦六中全会,从多个角度评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全文如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的任务,更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 关注幸福指数、提升生活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按照中央的决定,10月在北京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并就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中央党校有关专家指出,中央以如此高规格的会议来全面、系统研究解决构建和谐社会问题,传递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信息,那就是党充满自信地大踏步沿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路,把全体人民最广泛地团结起来、把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共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奋斗。 媒体聚焦:六中全会的“决定”值得期待 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随着会期的临近,媒体纷纷把目光聚焦于此,特别是此次全会上即将讨论通过的有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 据有关报道透露,全会将就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做出一系列重大决定,出台纲领性文件,以此作为全党乃至全体民众合力共建和谐社会的总动员。据悉,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和谐社会文件起草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基本框架做出重要指示。目前,中央已经成立了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亲自挂帅的起草领导小组,有关起草工作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为迎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给公众提供一个关注民政、支持民政、参与民政的网上平台,民政部新闻办、民政部网站、人民网联合举办了以“民政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网上系列访谈活动。《半月谈》策划实施了独家问卷调查,八个省市的5000名被调查者投票选出了他们感受最强烈的和谐社会十大热点问题。8月21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推出了《共撑和谐社会》的专题报道。与此同时,外电也对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大公报》8月22日发表文章指出,六中全会的召开预示着中国政局即将出现又一次拐点——完成“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过渡后的中共,将构建和谐社会并同时进行务实政改,以此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长期目标。 党建专家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将会把重点放在发展社会事业上,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我们相信,六中全会决定将是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进一步推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的决定,是坚持科学求实精神,既满怀激情、积极主动,又沉着冷静、从容不迫的决定。 中央领导密集考察:构建和谐社会是重点 和谐社会是新一届领导集体在“以人为本”的要求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创新理论的制高点。以“和谐社会”为主题,将是对十六大以来的理念、理论和实践在一个更高层面的概括和总结。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等中央领导,围绕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在国内展开了一系列考察活动。9月6~1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强调,要切实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开创民族地区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此前的8月10~12日,温家宝总理在黑龙江省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更加重视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推进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8月10~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在吉林考察时强调,要结合化解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国家商品粮基地面临的突出矛盾,积极主动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9月7日至11日,曾庆红又到山西省考察调研,他反复强调,要在齐心协力促进科学发展的同时,同舟共济构建和谐社会。要着眼于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继续花大力气解决改革发展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舆论注意到,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庆祝“七一”的讲话中已勾勒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五项基本战略举措:抓紧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激发各方面的创造活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营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组织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工作。 9月12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继推出绿色GDP指数之后,今后还将推出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以及社会和谐指数等一些新的统计内容,以适应各方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以及民生、人文方面的需求。 与此同时,“幸福感”作为衡量地方社会和谐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已摆上多数地方政府官员的议事日程。今年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市统计局局长崔述强透露,北京将推出一套幸福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和谐社会指标评价体系中。目前,深圳市已制定了该市的“和谐深圳评价体系”,囊括了社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关爱、社会安全、生态文明6大指标。由上海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研制的“和谐社区指数”今年年初也已成功通过测试。 9月20日召开的中国城市论坛2006年北京峰会上,由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国内首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报告No.1》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指标,那就是“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该报告从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对全国287个城市的生活质量进行了一个新的排名,颠覆了传统的城市发展理念,展现了以生活质量为核心的和谐城市新格局,引起了城市学界极大的关注和反响。按照论坛主办者、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的观点,生活质量是从根本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生活质量为中心,以城市的和谐发展带动整个社会的和谐,我们就能走上一条建设和谐社会的快车道。专家指出,“幸福指数”、“和谐指数”、“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等的不断涌现,是对中央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执政理念的生动诠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的任务,更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需要做的事情还非常多。曾庆红同志特别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我们在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后,还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长期奋斗。”因此,惟有全党、全社会目标一致,上下同心,才能凝聚力量,共同完成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 中经网: 幸福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所谓“幸福指数”,就是衡量这种感受的主观指标,也就是幸福感。四川省统计局副局长、总统计师胡品生说,“幸福指数”是一个综合考量,国家统计局的课题研究中,将有若干个指标,比如人们的收入、生活水平、健康水平、人际关系、成就感,安全感和对工作的满意度。根据这些问卷进行统计调查,综合计算得出一个人、一个地区人民的幸福指数。 幸福指数统计我们可以看作是对社会和谐程度的综合考量。于一座城市的居民而言,在评价城市的建设成效时,不管是切实可见的修路造桥,还是不可见只可感的教育医疗、城市治安等,最终都要归结到一个问题上:居民生活是不是变得更加幸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相比于其他各种统计数据,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指数能更鲜活地反映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发展的成就与不足。 幸福指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把尺子 新华网: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上学难、看病难、买房难等重大的民生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们,人口、资源和环境日益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瓶颈。现在国家统计局准备推出的一系列新的统计内容,比较全面地体现考核社会发展各要素的指标,体现了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实际上是统计改革的一大飞跃。 旧有的统计模式、评价模式与科学发展观的背离正是当下民生与环境等社会问题的“命门”所在。国家统计局以一系列民生与环境的问题为统计内容取代目前单一的统计模式,不再用单一的数字精彩来掩盖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硬伤,掩盖矛盾日益加重的民本问题,是一种科学统计的理性回归,也必将为国家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全面的参考数据。 新华时评:GDP不能取代“幸福指数” 新华网: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老百姓过上舒心畅意的生活,而“幸福指数”就是这种生活的直观体现。生活有“幸福指数”,工作也有“幸福指数”,“农村人怕生病,城里人怕失业”,这是当前老百姓“幸福指数”提升的主要障碍。各级政府在关心GDP、财政收入的同时,更加注重老百姓的就业、医疗、上学,以及社会的环保、治安,也是为官之本、为政之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 瞭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这一思想,在此前的十六大报告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已有体现,其中有两处比较明显:一是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将要实现的小康社会比2000年有六个“更加”,其中第五个“更加”就是“社会更加和谐”;二是报告第二部分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提出,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 新华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实现这个目标,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特别突出地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 等问题。 十六届六中全会前瞻 和谐社会将推至最高点 人民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7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和谐社会”是两年前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概念,中央党校的资深专家说,现在,达成共识的党的领导层将把这个符合中国儒家传统的概念放到更加突出的“统揽全局的位置”。 “幸福指数”等关键词凸显中央执政理念新趋向 9月12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今后中国将推出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以及社会和谐指数等一些新的统计内容,以适应各方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以及民生、人文方面的需求。国家统计局修复和重构原有的统计模式,不啻于是一种新的创举,所折射的讯息也耐人寻味。它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人本要求,它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也必将匡正一些地方官员头脑中“以GDP论英雄”的思维定势。 中共十六届历次中央全会 会议时间内容六中全会20060.10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五中全会2005.10.8~2005.10.11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四中全会2004.9.16~2004.9.19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三中全会2003.10.11~2003.10.14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二中全会2003.2.24~2003.2.26全会审议通过拟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根据这个意见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一中全会2002.11.15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相关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