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旗、国徽的确定(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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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6:40 北京晚报 | |||||||||
在国徽图案的征集中,政协筹备会虽收到了稿件900幅,但征集到的国徽图案与国旗图案相比,不仅数量上悬殊很大,而且在构思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差距,应征者大多把国徽想象或设计为普通的证章或是纪念章,难以反映新中国对国徽的要求,同时,代表们也对未来国徽图案的认识不一致。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委托中央美术学院成立了国徽设计小组,由
1950年6月20日,全国政协国徽审查组最后一次讨论,审定了国徽方案,由组长马叙伦、副组长沈雁冰向政协全体大会提出了审查报告。6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意马叙伦委员代表国徽审查组的报告,通过了国徽审查组所拟定的国徽图案,并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核准公布。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9月20日,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使用办法等。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及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以后历次宪法均予以确认。 新华社北京10月7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