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不合格要罚1亿元? 原是红头文件出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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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7:2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可处1000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罚款额度达亿元的吓人规定,出自衡阳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暂行办法》。而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规定的是“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所幸这一存在巨大差错的“红头文件”在实施前,已被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处纠正。
省法制办备案审查处尹处长说,老百姓发现红头文件有错可举报,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