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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颁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0:4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海10月9日消息(记者陈俊 北海台黄燕) 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北海市日前出台了《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
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北海市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北海市政府是全市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通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同时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市有关部门则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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