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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装修擅改墙体要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1:01 新华网

  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建筑物在使用和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动建筑物墙体者将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记者储国强)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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