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酒鬼猥亵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2:42 新闻晚报
□记者陆慧 通讯员万剑峰

  晚报讯 仗着酒劲对单身女青年伸出“咸猪手”,因未得逞而滥施淫威,对被害人拳脚相向。日前,刘某被奉贤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7月3日晚,刘某与人喝酒,直喝到次日凌晨微有醉意才回家。当刘某骑摩托车夜行时,发现前方有一单身女青年杨某独自行走,刘某顿生“吃豆腐”的邪念,开车上前搭讪。
女青年见一陌生男人要送自己回家,当即严词拒绝。刘某见四下无人,索性停车拦住杨某,一把将其抱住,伸出双手在其胸部乱摸。杨某又羞又怕,一边挣扎一边大喊“救命”。刘某一把将其推倒在地,对准其头部、面部乱踢一气。怕哭喊声惊动四周,刘某落荒而逃。后经鉴定,被害人杨某面部及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公安干警经过现场排摸,终将刘某捉拿归案。经审讯,其对深夜猥亵妇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