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客澡堂“洗”走一条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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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2:42 新闻晚报 | |||||||||
□焦晓虹 通讯员朱骏 晚报讯 王希的老婆怎么也没料到,丈夫去澡堂洗浴,竟成了两人的诀别。王希的亲人们将浴室告上法庭。近日,普陀法院作出判决,由于王希的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故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今年1月,41岁的王希走进西区一家浴室洗澡。没过多久,擦背工就发现一旁的王希晕倒,并滑入水池。擦背工立刻把他从水里抱了起来,并送到更衣室的沙发上。浴池的老板
原告认为王希正值壮年,身体非常健康。浴室没有尽到足够的救助义务,对王希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原告要求浴室除了偿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之外,还应赔偿王希儿女的抚养费,共计30余万元。 浴室则辩称,王希死亡是其自身疾病造成的,被告发现王希晕倒后立即找来医生急救并拨打了110、120,被告所有措施都及时到位,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中,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委托有关单位对王希的死因做了司法鉴定,证实王希系自身存在心、肺病变引起急性循环、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希之死是其自身疾病所致,并非被告浴室造成,故无需对此承担民事责任。至于浴室履行救助义务是否得当,判断的依据应当是浴室的行为,而非结果。从现有证据来看,浴室发现王希晕倒后,立即向邻近医生求救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