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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禁止牺牲职工工资换取企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5:3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石家庄10月9日消息(记者杜震 通讯员靳彦丽)河北省近日提高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8%,中线为11.5%,下线为4.5%。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达不到或超过工资指导线要求的企业,将按双倍比例扣减企业经营者的收入。

  据介绍,工资指导线由上、中、下三条线组成,每年发布一次,适用于河北省境内
各类城镇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既包括辖区内的国有、城镇集体等公有制企业,也包括股份制、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以及有雇工关系的个体工商户等;既包括省、市、县属企业,也包括驻河北省的中央部属及外省市驻冀企业。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闫新生解释说,工资指导线上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控制线,任何企业的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得突破上线;中线是政府确定的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目标,是政府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对工资水平偏高企业的工资增长起控制线的作用,上年度工资水平超过全省平均工资180%的企业,今年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中线;下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企业工资增长确需突破控制线时,应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据了解,河北省今后一段时期工资宏观调控的重点是控制高收入增长速度、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例、保证低收入职工的工资适度增长。因此,今年的工资指导线和2005年相比,调高了下线和中线(下线从3%调到4.5%,中线从11%调到11.5%),而上线的18%与去年持平。

  按照要求,全省工资指导线发布后两个月内,企业要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核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工会共同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

  闫新生还表示,决不允许以不给职工增加工资、拖欠工资为代价换取所谓“经济效益”和“企业发展”。河北省将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或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预警通报。企业工资增长达不到或超过工资指导线要求的,将按双倍比例扣减经营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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