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狱中享多种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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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1:00 现代快报 | |||||||||||||
2006年9月7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马建国狱中行贿案(见左图),
【案例】 送出钱物31万 坐牢就像度假 2004年6月,成都市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审判处曾担任过成都市金牛区国土局局长、主管国土工作的副区长职务的马建国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马被送交川西监狱服刑,次年11月转入川东监狱服刑。 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马建国先后向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狱警行贿人民币298058元、乌木观音两尊(价值人民币8000元)、香烟25条(价值人民币9500元),共计价值人民币315558元。 当然,马建国的钱物并非白送,川西监狱的警察们随即为其提供种种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服刑期间,马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自己外面公司的事务。他除了可以自由驾乘宝马轿车出行,甚至经常由监狱警车带到宾馆酒楼消费,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犹如度假”。一名监狱警察向检察机关证实,有一天晚上,领导安排他将马建国带出,马在宾馆吃饭后,向监狱领导打电话请假回家,领导同意后,“押送”马的警察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乐部,马自己回家睡觉。多家公司的老总或职员还证实,在马服刑期间,他们还陪马在成都多家酒楼吃饭,有时还有监狱警察陪同。 由于马建国行贿证据确凿充分,四川省检察机关特对其再次提起公诉,认为应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是在服刑期间又重犯新罪,依法应从重处罚。而马建国的辩护律师则认为监狱给予的各种自由,“是人性化管理使然”。 2006年9月7日法庭调查结束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宣布择日再审此案。四川当地媒体报道称:“贪官服刑犹如度假,究竟是谁的耻辱?” 【现象】 环监狱腐败已成产业链 中国监狱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古来有之,但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些情况显然有了新的版本。 1999年,广西自治区罗城监狱副监狱长胡耀光等数十名干警、河池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韦哲文等人集体受贿,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进行“一条龙服务”,共有60余名服刑犯人获违法减刑、假释或保外就医,此案涉及犯罪金额达300万元。 2005年10月,山西临汾监狱政委王勇民收受巨额贿赂,为根本没病的10余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5月,宁夏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熊斌等人受贿,违规为大毒枭周彦吉办理请假外出就医,导致周犯脱逃又实施了特大贩毒案件。 2006年8月18日上午,上海提篮桥监狱党委书记于旭光和监狱长刘金宝宣布,二监区教导员(副处级)俞金宝因“严重违反党纪,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被有关部门双规”。而俞金宝曾是周正毅服刑期间“一对一帮教”的管教干部。 前上海农凯集团负责人,“上海首富”周正毅服刑期自2003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算起,至2006年5月26日出狱。有媒体报道证实,周正毅在押期间,基本不参加劳动,也不待在监室,而是自由出入监狱二监区教导员俞金宝办公室,打电话,看电视,享受空调和沙发,享受多种特权。有上海监狱警官表示,对周正毅的这些特殊待遇,不是俞金宝这样的管教干部可提供的,监狱长都没这个权力。 辽宁省社科院研究腐败问题的专家侯小丰认为:环绕监狱已生成一条成熟的“环监狱产业链”,除了“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以监所为支点的腐败系“当局”起了主导作用,其有一显一隐两条线,显线涵盖衣、食、住、行、乐等硬需求,隐线涵盖心理、权欲、名誉等软诉求。 四川一名检察人士则对记者说,收监罪犯与社会普通公民相比,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对等性,其权利受到局限,既是法律的要求,也符合广大群众的普遍愿望,监狱不能在追求人性化管理的名义下,悄悄滑向了对罪犯的同情,“监所腐败是对社会正义的釜底抽薪”。 【监管】 执法不严形成监督真空 环监狱产业链背后的腐败:周正毅狱中受特殊待遇 中国共有700多所监狱,但半数地处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司法部计划在2010年之前将这些监狱迁移到中心城市、交通干线附近,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为此投入了44.6亿元。 四川省一名律师对记者表示,从司法机关已经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目前监管场所已经成为司法腐败的一个高发区,一些监狱民警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问题十分突出。 中国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在内部均设有专门的监所检察部门。实践中,检察机关一般都会在监狱派驻检察室,由专职检察官对监狱进行监督。但是四川省检察机关曾表示:四川省目前有41座监狱,常年押犯10余万人,由于监狱普遍地处偏远,对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查处一直不太有力。 四川省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认为,事实上目前中国监狱的管理、监督方面的规定和程序已经很多,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再加上“一把手意志”,往往形成了监督真空。 这名检察官说:“按照规定,监狱应该将服刑人员的每一次特殊活动向检察院驻监检查所通报、汇报,但是监狱领导没有这样做,一是嫌麻烦,二是担心。因为马建国之流属于‘有钱有势’的服刑人员,监狱领导唯恐监督机关注意、怀疑上自己。” 四川省一名司法官员也向记者指出,由于以前中国监狱管理工作总是以“特殊”、“神秘”自居,公开度不够,使外界很难知道其许多法律程序究竟是不是合法完成的,包括新闻媒体对监狱的报道也会受到许多限制,所以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他说:“长期处于特殊、封闭工作生活环境的监狱警察们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关心。”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莫丹谊很担心这样会形成司法部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同时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很容易拥有犯罪信息的控制特权,并且在关键时候为自己所用,“这也是一种司法权力的腐败”。 莫丹谊认为,目前中国部分司法人员的工作门槛太低,不少个人无论素质还是状态都还有很大差距,最为突出的是严重缺乏职业或个人的荣誉感。他说:“既然金钱和利益变得比荣誉还重要了,那么就不能指望司法工作者们能够靠自律来解决腐败问题,但是要想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就现实情况来看,中国需要走的路还很远。” 尹鸿伟(《南风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