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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民办校教师将纳入社保范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2:4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挺/殷江波

  本报讯 昨日上午,厦门市政府和厦门市总工会举行第十三次联席会议,决定在今明两年内,将外来民办校教师纳入社保范畴。会议还决定,今年将为民办学校教师补发教师节过节费,从明年开始,在教育主管部门注册、签订劳动合同的民办校教师,将和公办学校教师享受相同的节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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