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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设市城市将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0:35 新华网

  吉林省将按照“排污者付费”原则,执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规定2007年的年底前,设市城市必须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吉林省环保大会上了解到的。

  (记者周立权)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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