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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范“肢体延长术”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14 新晚报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朱玉 刘奕湛)卫生部近日明确要求“肢体延长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并必须严格掌握临床应用适应症。并提醒健康人,轻易不要选择这种手术。

  卫生部同时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对“肢体延长术”应用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对于违规开展“肢体延长术”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及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违规开展该项手术的医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处理。

  “肢体延长术”俗称断骨增高术,是一项有创伤的疾病治疗技术,存在较高的医疗风险,如不严格掌握适应症,将会损害公众的健康。“肢体延长术”是一项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开展这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骨科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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