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水厂存在较多卫生隐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5:1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2006年,卫生部督察组对北京、安徽、内蒙古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抽检发现,各城市市政集中供水末梢水质合格率达96%,总体良好,但自建水厂卫生安全隐患较多;一些城乡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缺位,难以保证供水卫生安全。 卫生部昨天通报,在15个省区市540份自建供水末梢水(流入居民家中的饮用水)样本
针对抽检数据,卫生部认为,目前我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的供水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卫生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未能实施;自建水厂卫生安全隐患较多;一些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缺位,难以保证供水卫生安全。 卫生部要求,各地加强供水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促进供水单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消除生活供水卫生安全隐患。J1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