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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龙岗居民迁户特区门槛拟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7:10 深圳晚报

      本报讯随着特区内外的社会公共设施、就业环境、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差异的缩小,相关配套管理政策已逐步拉平,实现全市“户籍一体化”管理的时机已较成熟,市发改局计划从明年开始放宽宝安、龙岗两区居民迁户特区的限制。这是记者从市发改局给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的。

      10位市人大代表在《关于特区内外户口一体化的建议》
中指出,1993年撤县建区后,开始了特区内外(常住)户口一体化进程。但实际操作中,特区内外户口办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购房入户”政策造成特区外入户门槛比特区内低;二是为防止特区外向特区内的“人才单向流动”,1993年撤县建区后,市里明确了“从特区外迁入特区内按照市外迁入条件办理”的规定,后又增加“在两区工作满5年才能调入特区内”等规定,形成了“从两区迁入特区可能难于从外省迁入”的情形;三是公安机关对特区外向特区内迁移实行等同市外迁入的审批制度,而劳动人事等部门则在某些方面放宽、某些方面限制,使政府部门在入户方面的规定不一;四是近年来宝安、龙岗两区间迁移、从特区内到特区外的“反向迁移”明显增多,情况较为复杂。

      市发改局称,根据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方向,为真正体现“按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户籍一体化”管理的工作势在必行。目前市发改局已做出安排,初步设想是改革现行的多头审批办法,把宝安、龙岗户籍迁入工作归拢到公安部门统一办理;把宝安、龙岗户籍迁入与劳动、人事关系脱钩,因社会养老保险已实现全市一体化管理,故宝安、龙岗居民迁入特区只需考虑户籍迁入问题,不必考虑劳动、人事关系的转接;公安部门受理居住地变更、夫妻分居、未成年子女随迁等类别,劳动、人事部门只办理宝安、龙岗两区新招工、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户籍迁入问题;宝安、龙岗居民迁入特区取消分居时间、居住年限、计划指标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请迁移。市发改局将会同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展开调查研究,统一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钱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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