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重奖出租司机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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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1:29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温州市运管部门近日出台《温州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奖励暂行规定》,温州市区出租车驾驶员在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行动中见义勇为,有突出表现的,视情节予以500元至10000元奖励;对出租车驾驶员在出租车汽车经营中救死扶伤,且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奖励;对出租车驾驶员将乘客遗落的1万元以上现金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归还失主的拾金不昧行为,视情节予以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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