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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尖操盘手被判九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1:29 京华时报

  挪用上亿资金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范静)曾是北京股票圈内顶尖操盘手的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王胜,挪用了客户资金9800万元,并造成损失近5700万。因犯挪用资金罪,昨天,海淀法院判处王胜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其退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损失。宣判后,王胜表示要上诉。

  2004年8月至10月间,王胜在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客户百瑞信托投资公司的9800万元人民币转出,后转入北京燕坤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和曹先生个人账户内进行营利活动,案发时尚有4110万元人民币未归还。去年1月23日,王胜被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王胜辩称,当初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9800万元资金虽然是以保证金的形式存入海通营业部账户,但实际上属于融资性质。曹先生提出使用资金要求时,称正与百瑞公司协商资金使用事宜。另外,他是取到了领导班子的同意才做的。因此,所谓被控的犯罪事实其实是在履行职务行为。

  法院查明,王胜是在未得到资金所有权人授权下,擅自决定挪用客户资金,并实际控制了部分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法院认为,王胜的行为已造成亏损人民币5663万余元,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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