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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牺牲奖金增至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1:29 新京报

  牺牲者子女升学加10分,负伤雇工可享工伤险

  本报讯(记者 相丽丽)今年起被授予“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的牺牲人员,将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奖金。

  前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处发布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规定北京市政府授予“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称号中的牺牲人员的一次性奖金额度,自2006年1月1日起,从5万元调整为20万元。市政府批准的革命烈士,褒扬金一并调整为20万元,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见义勇为人员凭有效证件免费参观和游览市及区县属博物馆、公园以及其他对社会开放的参观场所。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称号的牺牲人员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在报考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时加10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外省市注册在京生产经营的企业,其雇工被民政部门依法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要为见义勇为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保证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北京还将结合“人文奥运”,新建一个以“首都见义勇为”为主题的标志性建筑,供市民和游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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