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人可受聘省兼职督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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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1: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0月11日讯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日前,我省公布省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省督学人选将按市推荐和省提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并由本人提出申请,其中兼职督学可面向6类人员聘任。 据介绍,省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专职督学按国家行政机关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兼职督学可面向6类人员聘任、遴选:省人大、政府、政协工作人员;省直有关
据介绍,省督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参加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督导评估和专项调研活动;撰写教育督导评估和专项调研报告;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参与制订教育督导文件,接受教育督导培训;对教育决策提出咨询建议;完成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督学每届任期3年,续聘原则上不超过两届。目前全省省督学共50余人,其中兼职督学44人。 记者 王振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