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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4:5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甄真)记者今天了解到,省物价部门已接到国家七部委发出的通知,将于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中,各级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采取下查一级、以交叉检查为主、同级检查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要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
收费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重点检查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代办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以及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等问题;对高级中学要重点检查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等问题;对高等学校要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问题。

  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消费者如发现教育乱收费情况,可拨打物价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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