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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界泰斗、川大教授伍柳村昨晨去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4:5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曾参与我国1997年“新刑法”修改、堪称刑法学界泰斗人物、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伍柳村昨日凌晨因病医治无效,在川大华西医院去世,享年95岁。

  创见 将“单位”列为犯罪主体

  据介绍,1997年,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并实施,长年致力于刑法
学研究的伍老在修订过程中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被“新刑法”吸收。比如:“旧刑法”中关于“过失杀人”的罪名提法,修改后为“过失致人死亡”;取消“类推制度”,提出了罪刑法定原则;“单位”被列入犯罪主体等。早在1982年,伍老就提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学说,即刑法上应该是“以果推因”,这是对刑法学理论界的重大贡献。

  除了从事理论研究,伍老一直将教书育人、培育法律和法治的人才作为自己毕生重任。在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大学任教期间,伍老先后主讲了《法学通论》《刑法概论》《新刑法原理》等重要课程。1981年到1983年,70岁高龄的他参加审编的《刑法学》《刑法讲义》《公证制度讲义》等教科书,解决了当时缺乏法学教材的问题,至今仍是法学教育的经典之作。

  孩子心里话:他是慈父

  在川大法学院教授伍长康眼里,父亲是一名“慈父、慈师”。伍教授说,父亲从来不发火,即使他们兄妹三人做错了事,父亲只是耐心地讲道理。伍教授还说,伍老非常爱学生,即使在他80多岁时,每天早上7时左右就要到所带的研究生寝室检查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据了解,刚调往福建省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原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刘家琛等都曾是他的得意门生。

  本报记者 李寰 夏佳 张胤 李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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