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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年以上销售史农产品可申报名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6:21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从本月起,凡是符合“产品具有三年以上销售史,没有重大质量事故”等10个条件的农产品可以申报“重庆名牌农产品”认定。市名牌农产品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昨日透露,一旦被认定为重庆名牌农产品,其价格将高出同类产品。同时,市民购买名牌农产品,质量将得到保证。

  据悉,“重庆名牌农产品”称号使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要继续使用的,须按程序经
认可后方可。市名牌农产品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我市每年进行一次名牌农产品认定,被认定为重庆名牌农产品的产品,可在产品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中使用“重庆名牌农产品”称号,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重庆名牌农产品”统一标志。此外,还可优先列入国家、市和地方有关农业生产、开发、技术改造等项目,有资格申报国家级名牌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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