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自称太忙 老板网上发帖“追”欠债人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6:21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聂飞 实习生 王尊)近日,在重庆热线、天涯重庆版等各大网站论坛出现一特别的悬赏寻人帖子。记者联系上发帖人才得知,发帖者是想寻找借他16万元失踪的借钱人。

  昨日,记者在重庆热线、重庆之窗、天涯重庆版等我市一些知名网站的社区论坛都看见一悬赏寻人帖子。帖子写道:“寻李**,男,1956年01月18日生。原身份证地址:李家
沱马王坪正街11巷14号。该人持有重庆泉源实业有限公司执照及相关公司文件及董事长职务证书,常年穿梭于各招商区内寻求合作人。该人于2005年12月31日失踪请知其下落者与0236685****潘先生联系(必有酬谢)。如李见本启事后请主动向潘先生或何先生联系。”

  随后,记者通过帖子上的电话联系上了潘先生。

  潘称,他是我市一大型建筑集团旗下一负责人。李是重庆泉源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02年,李开发一项目缺资金向他借款16万元,借条上明确写明2004年归还。到了还款期限,李没有还钱。后多次催促,没有结果。去年12月31日,李的电话打不通,随即失去联系。李的公司大门紧闭再没见到人。随后,潘找到李身份证的地址,发现该片区已拆迁,无法知道李的下落。

  随后,记者通过警方证实了李的身份,与帖子内容相符。同时,在潘先生处见到李出具的借条。潘称,平时工作太忙,没时间专门去找李。而上网的人很多,通过广发帖子,相信李的朋友看到帖子后一定会带信给他。

  “借助网络力量‘提醒’李**该还钱了。”潘说,他愿意拿出欠款的10%酬谢提供线索的人。

  在网上公布身份及当事人情况是否构成侵权?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廖翠绢称,发帖人在帖中掌握了分寸,并未提及李欠钱不还等有损他名誉的语言,故不违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