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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巨擘屡创第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7: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西南第一案推进律师制度实施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伍柳村调入西南政法大学任教。1956年,新中国开始推行律师制度,伍老经学校指派,作为律师辩护制度的示范,出庭为一名涉嫌诈骗的16岁技校女学生作无罪辩护。该案当时被称为“神秘女郎”案,该女学生在坐火车旅途中结识了一名20岁的男青年,并收受了对方的一块手表,不料晚上男青年对其不轨,女学生反抗却被对方以诈
骗威胁报案。

  庭审中,伍柳村以严密的逻辑、充分的证据和环环相扣的论证,演示了法治精神,法院当庭释放了已经被关押6个多月的女学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闭庭后紧紧握住伍柳村的双手说:“做律师就应该这样辩!”第二天,全国各家报纸登载了这次成功的辩护案例,他不仅为女学生洗尽冤屈,也成为西南第一位庭审律师,推进了律师制度的实施。

  编撰中国第一批法学教材

  1981-1983年,伍教授被抽调参加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工作,为了及早出版教材,70岁高龄的他经常工作到凌晨两三点,他编辑的高等学校试用教材《刑法学》、《刑法讲义》获得了司法部的高度评价,成为新中国第一批大学教材,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5年,伍教授调回四川大学,参与组建法律系,他倾注大量心血,从聘请调集师资,到收集教材和研究资料等都亲力亲为,建立了四川大学的刑法硕士学位点,被评为“四川省优秀教师”,获得国务院国家级政府津贴专家待遇、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50周年老法学家荣誉奖,成为四川省唯一获得该奖者。

  促进川台法学界第一次正式接触

  伍老不仅是一位学养均佳的饱学之士,也为祖国统一作出了贡献。他70岁时,不顾身体虚弱,四处奔波,发起创立了四川省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在他的邀请下,1992年,四川省举行了第一次川台经贸法律事务研讨会,成为川台之间隔绝40多年来法学界的第一次正式接触。

  本组稿件采写:记者周燃实习生马文摄影刘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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