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吨以下煤矿全关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7:42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必须在2007年年底前关闭。《意见》明确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是:到2008年,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4以下;小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到2010年力争控制在1万处左右。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