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主管被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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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8:1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蜀婷孔华)收取刘俊卿5万元贿赂,帮助刘俊卿将其公司的1700余万元贷款处理成可疑类贷款的银行主管受到法律惩处。昨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某银行安徽分行负责讨要这笔贷款的王力(化名,本报曾报道)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12月,安徽高炉酒厂从某银行安徽分行贷款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2001年9月,高炉酒厂改制成立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由改制后的公司承担上
一审法院鉴于王力还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就已经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并退出了所有赃款,认定其构成自首,遂对其减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