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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建设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8:17 东方网-文汇报

  李君如

  引人注目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月十一日在北京胜利闭幕了。这次全会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问题作出专门的决定,可以说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别的且不论,就以这次中央全会研究的主题和通过的决定来说,就具有独创性的意义。因为,我们通过的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重视社会建设,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属于社会建设范畴。社会建设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从来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比如,人们熟知的关于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消灭“三大差别”的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在社会建设理论方面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要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而且要加强社会建设。在上世纪80年代,我们党已经意识到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在制定五年计划时,已经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0年春天,江泽民同志在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就提出了“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已经和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对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重要论断。以后,他又多次强调,“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放到既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诉求上来,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党的十六大在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任务时,已经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同“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一起提了出来。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在此基础上把社会建设摆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重视社会建设,更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认识的深化不是一个纯主观的发展过程,而是因为客观实践提出了这个问题,并且已经到了有条件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认识到了加强社会建设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非典”疫情提出的问题,群众上访增多提出的问题,新农村建设中提出的问题,科学发展观落实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等等,都表明“经济一腿长、社会一腿短”是要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突出地解决社会建设滞后的时机成熟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现阶段社会矛盾发展的特点,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不仅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而且把它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并列提出来,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新思考。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就决定了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仅要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且要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并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崭新的科学论断,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奋斗目标,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国家已经从“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不仅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而且表明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让我们以满腔的热情和振奋的精神状态,迎接我们党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诞生吧!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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