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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告铁道部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8:40 海峡都市报

  N北晚法晚

  本报讯昨天上午,法学硕士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批准2006年春运涨价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铁道部表示,早在2002年,国家发改委就对铁路票价浮动一事进行过听证。

  昨天在庭上,郝劲松认为:“春运期间列车上严重超员,车厢内人挤人,空气污浊不堪,乘客得到的服务比平时差了不少,但付出的票钱却多了30%,这是完全不合理的。”郝劲松认为,铁道部春运票价涨价只是在2002年举行过一次听证会,铁道部门在作出新的“春运涨价通知”之前,还应召开听证会。

  铁道部代理人表示,列车上服务差不差,群众有没有怨言,超出了郝劲松的诉讼范围。至于涨价的依据,2002年1月由国家发改委就铁路票价浮动事项举行听证会后,下发了由国务院批准的《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将部分旅客列车票价浮动的决定权授予了铁路局和铁道部,该方案没有规定时间限制,所以2002年听证后作出的“方案”应长期有效。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未做出宣判,将进行下一次庭审。下次庭审时间未定。

  案情回放

  2006年1月21日,郝劲松购买了当天从北京南站驶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车车票一张,票价比以前的1.5元上涨了5角钱,涨幅高达33%。工作人员称,经询问后得知车票涨价是依据铁道部的“通知”。

  郝劲松认为春运票价上涨只是在2002年举行过一次听证会,铁道部门在作出新的“春运涨价通知”之前,还应召开听证会,况且7095次列车票价涨幅超过了铁道部规定的20%。

  于是郝劲松将铁道部和第三人北京铁路局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春运涨价行为违法,赔偿损失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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