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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患上先天病父母都要出钱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8:42 海峡都市报

  N栏目主持 张林 林哲森

  主持人:夫妻离婚了,法院把两个孩子一人判给一方,这本也很正常,可问题是儿子有先天疾病,双方为孩子治病的钱怎么分担又有分歧(详见本报10月10日报道)。离婚了,夫妻原来的财产平分了,可孩子治病的钱谁出,读者有什么样的意见呢?

  读者意见:

  手机尾数4706、0416的读者:既然肖强是肖伟栋与张琴梅所生,而且法院判决夫妻二人平分财产。所以,孩子的治疗费用该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也可自夫妻共同财产中,预先拿出一笔钱,作为治疗肖强眼疾的钱,余下财产再由夫妻平分。

  鼓楼区林女士:张琴梅虽然分得了财产,但她毕竟是一个女人,还带着11岁的女儿,让她分担肖强将来的医疗费用,对这个离异的女人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肖伟栋也分了钱,对自己的孩子应当起到抚养的义务,给儿子治病的钱,理应由他自己负担。

  法官说法:

  肖伟栋已经节育,并且肖强长期跟随肖伟栋生活,所以,一审法院将肖强判给肖伟栋独立抚养,并无不当。至于肖强先天患有青光眼,将来治疗费用如何负担的问题,由于该费用目前尚未发生,可等将来治疗费用实际发生时,再由肖、张二人另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可向法院起诉。

  主持人:由于肖强还没开始治疗,法院无法认定这笔治疗费用的具体数额,所以驳回了肖伟栋的请求。其实,像本案中的情况,肖强患的是先天性疾病,父母虽然离异,但无论哪方,对孩子的疾病都负有责任,均有义务负担肖强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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