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起诉火车票涨价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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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 |||||||||
庭审过程曾休庭40分钟,当日无宣判结果 新快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因认为春运期间铁路车票涨价涉嫌程序违法,曾多次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学硕士郝劲松将铁道部告上法院,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毛钱。 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春运期间,乘客得到的服务下降,却要付出比平时更多的票价,这是显失公平的。”原告郝劲松在法庭上说,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公用事业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而火车票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但春运涨价已连续4年未召开听证会。 由于在诉讼理由部分,郝劲松临时新增了春运涨价涉嫌违反《消法》、《民法通则》、《行政许可法》等内容,铁道部代理人立即表示需要延长答辩准备时间。 鉴于此,法官宣布暂时休庭。法庭经过40分钟的合议后,决定继续审理此案。 铁道部答辩称,2002年1月,国家计委就铁路票价浮动事宜举行听证会后,下发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说明国务院已同意将部分旅客列车票价浮动的决定权分情况授权给铁路局和铁道部,而且该方案内容没有时间限制,在新的规定出台之前始终合法有效。 本案第三人北京铁路局同样提出,该局有权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自行定价,实行浮动票价并不违法。此案昨日没有宣判。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