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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享免费培训 与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1:2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了《江苏省被征地农民就业登记办法(试行)》,明确从今年1月1日开始,被征地农民也可领取《就业登记证》,凭证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因国家征地后失去全部承包土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1亩、依法需进行补偿安置,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被征地农民可进行失业登记,领取《
就业登记证》。申领人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如不愿申领该证,视为无就业要求,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被征地农民凭《就业登记证》,享受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样的免费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凭《就业登记证》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

  据悉,今年3月底,我市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相关政策出台后,相关区县已经陆续启动被征地农民申领《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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