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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盖好 契税不能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3:52 大众网-鲁中晨报

  看了报纸,还省能下几千块钱呢!10月11日,本报刊登了消息:从下月起,淄博市的契税征收将按新政策执行,超过144平方米的住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将多缴契税。听说政策要调整,看到报道后,很多市民昨天一早就来到淄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赶“末班车”缴纳契税。如果你还搞不明白契税征收的新政策,那就赶紧拨打淄博市财政局的契税咨询热线(0533)2183232问问吧。

  “快看这一段,2006年10月31日前到当地征收机关申报第一套住房契税的,审核后仍按原税收政策办理,执行1.5%的税率。”“晨报上说了,从下月起,对同一纳税人买的第一套用于自家长期居住的的普通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仍减半征收契税;而超过144平方米以上的‘豪宅’一律按3%税率全额征收契税!”

  “从上午开始,就有不少市民陆续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契税征收窗口进行咨询。”昨天,契税征收窗口负责人说,市民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居民第一套普通住宅的界定、房屋没竣工是否可以提前办理契税等方面。

  王女士询问:自己以前买了一套小住房,前不久,未婚夫买的160多平方米的大房交工了,这算不算是第一套住宅?能否享受1.5%的税率?

  契税征收窗口负责人:市民缴纳契税时,缴税系统会根据市民的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提示是不是第二套住房,如果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并且是第二套房,将不享受减半的税率。如果王女士的未婚夫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相关手续,就应该算是男方的第一套住宅。在2006年10月31日前申报契税时,仍按原税收政策办理,执行1.5%的税率。

  魏先生询问:自己买的房子面积近150平方米,正好卡在144平方米以上这个标准线,虽然房子还差2个多月才竣工,现在是否可以提前办理契税手续省下7000多块钱的税费?

  契税征收窗口负责人:房子没有交工,就开不出购房专用发票,而没有发票是无法办理契税手续的。

  晨报小贴士:

  市民去缴纳契税时,要记得把购房合同、纳税人身份证明、购房专用发票的原件带全了。如果是二手房缴纳契税,原产权所有人的房产证、土地证、契证;协议书或契约、纳税人身份证明的原件也是缺一不可的。

  (记者 赵志斌 通讯员 刘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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