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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20条措施以进促闽台交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5: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10月12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福建省台办11日在福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福建省关于进一步促进闽台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的20条措施。措施中明确提出,支持福州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并将落实22种台湾水果、11种台湾主要蔬菜品种的检验检疫准入,便利8种台湾水产品输往大陆等政策措施,服务和促进台湾农产品扩大对大陆销售。

  福建省将大力支持台商投资区建设,服务重点台资企业和大型项目,其中包括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纺织、制鞋、冶金等行业企业和项目的签约、落地和建设。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快速核放、无纸化报检和“一站式”通关服务。建立健全台商重点投资项目全程跟踪、专人负责制度,为其提供挂钩帮扶、驻厂检测和全天候预约检验服务,加快台湾整厂搬迁旧机电设备的审批备案和检验验收。在台资企业中推行产品免验制度,扩大和鼓励具有自主品牌的名优商品获得出口免检。

  据介绍,直航入境或从港澳转机入境的台湾旅客,今后可享受专门申报通道和医疗绿色通道服务,可实施团队申报。闽台直航船舶将推广应用电子申报,全面实施电讯检疫,实行船到卸货和出入境一次申报等便捷措施。同时,优先向台胞提供国际旅行保健咨询、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服务,联合台湾保健协会筹建台胞健康诊疗中心。

  福建省还将支持“两马”、泉金航线开办包裹业务,优先查验放行台商台胞邮件,促进闽台直接通邮;支持推进福建沿海与澎湖地区的直接往来;支持在福州、泉州、漳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农产品、水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直通式检验检疫”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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