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查显示:近四成劳动合同遭遇“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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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8:28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上海10月12日电(记者高路)上海市总工会日前公布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近38%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设有侵犯劳动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这一情况已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这项根据上海19个区县150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所进行的调查表明,一些企业对于劳动时间、岗位、报酬等劳动合同中的关键条款,或者在其合同文本里语焉不详,或者
值得注意的是,在遭遇“霸王条款”时,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为了不失去岗位,只能签字同意,“自愿”接受被侵权的事实。 调查还表明,目前上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比较高,但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比例却比较低。由于一些企业“自订”的劳动合同脱离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又缺乏工会的有效参与,加之违法成本低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免受到侵害。 针对上述情况,上海市有关部门近年来已采取措施,着力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指导帮助,以提高劳动者的识别能力,帮助他们免遭“霸王合同”侵害。在此基础上,今后还将进一步探索制定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预先防范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