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刀架脖子 抢走保险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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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0: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0月12日讯一名打工男子为了发财,伙同3个好友将“黑手”伸向了某物流中心的保险柜,抢走8.9万余元现金。10月11日,天桥警方经过侦查,将其中3名抢劫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7月27日凌晨3时许,北园派出所接到报警:凌晨2时30分,两名男子持刀抢劫了辖区某物流中心保险柜一个(内有8.9万余元现金及票据一宗)。案情重大,天桥公安分局指示
10月10日下午,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在王某的暂住处将其抓获。经审讯,王某交代了他伙同孙某、刘某、于某3人持刀抢劫保险柜的犯罪事实。据王某交代,他在某公司打工时,发现隔壁物流中心经常将大量现金存放在中心财务部的保险柜里,便起了抢劫保险柜的邪念。王某与孙某等3人商量后一拍即合,决定结伙抢劫。 7月27日凌晨2时30分,4人乘坐刘某驾驶的出租车来到物流中心门口。按照计划,王某和刘某在门外“望风”,孙某和于某手持砍刀闯入物流中心财务部。孙某和于某将砍刀架在财务部值班员工田某的脖子上,威胁田某不许喊叫,随后,两人将保险柜抬到门外的出租车上,驾车扬长而去。4人将保险柜带至孙某的暂住处,用事先准备好的电锯将保险柜锯开,取出了里面的8.9万余元现金。他们将保险柜丢弃在黄河岸边并分赃后,分头潜逃。 经进一步审讯,王某交代了刘某和孙某在济南的暂住处。专案组民警分头行动,将他们在暂住处一举抓获。目前,王某、刘某、孙某3人已被刑事拘留。在此,天桥警方奉劝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记 者 高红日 通讯员 王 兵 李 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