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案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合肥一公司被罚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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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1:0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合肥市一家化学试剂公司因为在未备案的情况下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被合肥警方处以2万元的严厉处罚。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昨天公布此事,提醒从事易制毒化学品业务的单位合法经营,不要让毒贩们钻了空子。 今年9月初,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刑警大队获得一条线索,该市马鞍山路某化学试剂公司涉嫌未经备案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民警们立即开展侦查,并将这一情况向合肥市公安
据警方介绍,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制造毒品的主要原料,一些掌握化学合成知识的人员经过简单的化学流程,就能利用这些原料制造出较高纯度的新型毒品。根据有关规定,凡生产、经营及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违反规定的将受到严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赵晖 本报记者 楚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