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淀法院首创“判后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1:1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随着流浪少年犯罪现象的日益严峻,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近日对未成年犯的判后救助工作制定了相关帮教办法。该办法的创立在我国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该办法全名为《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关于使用社会慈善人士捐助的判后救助专项基金的暂行办法(试行)》。“判后救助专项基金”办法规定,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慈善人士的捐款。而救助的对象一般是犯罪时尚未成年、初次犯罪、犯罪情节较轻,判决刑期不高
于有期徒刑一年、愿意接受救助,并有一定良知和悔改表现。

  其帮助对象主要包括:监护人缺失或监护人因地处偏远地区、经济窘迫而无法及时接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子女等情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