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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挨打案李文获赔4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在北京BABYFACE酒吧工体店被打伤,李敖之女李文将打人女子李娜和酒吧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开书面致歉并赔偿7700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李娜赔偿李文医疗费42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昨天上午9点,李文与律师一同坐在了原告席上。李文说,今年5月13日晚,她在酒吧里包了一个半开放的包厢观看演出。当晚,李娜和另外两个女孩跑到她的包厢前观看演出
,挡住了她的视线。李文要求服务员让3个女孩离开,不料遭到了李娜的殴打。昨天,李娜的律师代为出庭,称当时是李文先动的手,他们已提出反诉。

  法官指出,包厢前的通道没有归包厢专属的标志,李娜等人在通道上停留没有过错。李文因视线被挡,要求李娜等人离去也是完全合理的。在双方发生冲突后,应以谁先谩骂、动手来确定各自的责任。由于李文和李娜的说法相互矛盾,因而法官根据公安机关卷宗进行了判断。服务生王某曾在公安机关陈述,开始是李娜推了李文一下,因而法官认定双方冲突是李娜引起,她应该对此案负责。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因酒吧并无过错,因此无须赔偿。尽管李娜认为是李文先动手打的人,因无证据证明,法官驳回了李娜的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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