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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甩客并致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李海波)因不允许乘客车内吸烟和是否该支付过路费,出租车司机刘某和乘客杨先生发生争执。随后,司机半路甩客,并在乘客还未走下车时,猛踩油门将其拖出十几米,致其轻伤。昨天,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顺义警方刑事拘留。

  10月5日下午,乘客杨先生从首都机场乘坐一辆出租车回城,在行驶中,杨先生因要吸烟被司机制止,二人发生口角。后来双方又因高速路过路费发生争执。“司机把我甩在了
杨林收费站口西侧路上,我说没到目的地就拒付高速费。我刚探进身子取后车座上的行李箱,司机却一脚油门开车。”有目击者称,杨先生两腿露在车外,身子在车内,被拖出十多米后摔在地上。

  接警后,天竺派出所民警将杨先生送至东直门骨伤科医院,经诊断,其锁骨及肋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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