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无能行云 妻子借夫生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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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09 西部商报 | |||||||||
『自己不能生育,女儿从何而来?女儿长到9岁,丈夫以“无性婚姻,孩子不是自己骨肉”为由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妻子却称,怀孕是当年在“无性”丈夫的授意之下的行为。』 本报记者 魏娟 为您报道 家住兰州市城关区的裴兵,28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3岁的何丽婷,半年后两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公公、婆婆急着抱孙子,妻子却迟迟
自己不能生育 女儿从何而来? 据裴兵讲,女儿出生后,妻子时不时离家出走,丢下他和孩子不闻不问,这个原本不太和睦的家庭再次面临危机。从2000年开始,裴兵和何丽婷开始了分居生活。 2006年3月,医院的一纸检查证明,在这个早已名存实亡的家庭中掀起了更大的风浪——医院检查证明,裴兵根本没有生育能力。 没有生育能力,女儿从何而来? 裴兵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他与妻子的婚姻关系,女儿由妻子一人自行抚养,何丽婷依法支付他精神抚慰金8000元,并赔偿他抚养女儿9年的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 借夫生子 丈夫曾经授意 对此何丽婷却自有说法,丈夫起诉时没有如实地反映婚姻状况。她称,与丈夫结婚后,她便发现丈夫没有性能力,一直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3年时间里因为没有孩子, 双方家长都不是滋味。丈夫的心里很矛盾,也很内疚。后来,丈夫就对她说“不管是谁的,只要给我把孩子生下来,你爱去哪里去哪里”…… 怀孕40天后,她将此事告诉了丈夫,丈夫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现在丈夫非但不承认这一事实,反而以此为由将她告到法院。 何丽婷认为,现在丈夫去医院检查是故意在制造一种假象,来掩盖自己无性行为能力的事实。为此,她要求法院指定医院对丈夫的性行为能力再进行鉴定。何丽婷同时认为,孩子是在丈夫的授意下所生的,丈夫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裴兵明知自己无性行为能力,还骗她结婚,十几年来,她身心痛苦,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折磨中逝去,为此,她同意离婚,但丈夫要赔偿她损失1万元,并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授意缺证据 妻赔夫8000元 开庭时,何丽婷缺席。法院以何丽婷没有拿出丈夫授意的证据,且经查明孩子是何丽婷与他人同居所生为由,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二人共同财产一套楼房归原告裴兵所有,裴兵给付被告购房款的一半8500元及租房帮助费3000元;由何丽婷赔偿裴兵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 一审宣判后,何丽婷不服,以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