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千套经适房花落谁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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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19 海峡都市报 | |||||||||||
竹树下小区经适房效果图 N陈冷冷 文/图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昨日在晋江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晋江市政府近期将发文公布。 据了解,晋江经济适用房首期将建设1000套(本报此前曾予以报道),分为A、B、C三个地块。其中的A地块,即梅岭街道竹树下小区项目的170套经适房,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正抓紧启动土地招投标程序,预计12月中下旬动建。A地块7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120套,85平方米左右户型为50套。 市民如有疑问,请致电本报热线0595-22564110,本报将转交有关部门汇总释疑。 两类家庭可购房 据了解,符合条件购买这批经适房的人员,将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和中心市区建成区(按每年公布的以村、居、社区为单位的市区建成区范围为准)城镇居民户口家庭两类。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家庭(包括离异、丧偶有带子女单亲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所有家庭成员均为城镇居民户口; ●夫妻至少一方是本市范围内的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地方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夫妻双方均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 ●未在市区建私房。 中心市区建成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包括离异、丧偶带子女单亲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所有家庭成员均为城镇居民户口; ●具有中心市区建成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除外; ●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 ●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 分类随机摇号选房 根据细则,上述两类申请对象的住房供应比例,原则上按每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总套数各50%分配。有关方面将分别对申购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获准购买的申请对象,将由随机摇号方式决定是否能够购买。核准购买同档次面积的申请对象,将被分组在相对应套型面积的房源区域内,同时摇号。 随后,购房者选房顺序,将按购买同档次套型面积的对象,分类随机摇号产生。机关企事业干部购买对象,行政干部与技术职务干部享受同档面积的,行政干部选房顺序号区域优先。 夫妻双方标准就高 晋江市首期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将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全部在90平方米以下,分为70平方米、85平方米、90平方米3类。 申购对象获准购买面积,将按夫妻双方享受标准高的一方执行:一类(70平方米以内):适用一般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户口家庭;二类(85平方米以内):适用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三类(90平方米以内):适用县(处)级或正式聘任为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前评定确认为副高(中级)职称的干部;此外,申请对象购买经适房后,其获准面积与实际购房面积差,不再享有房改优惠政策。 单套总价售前公示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九项构成。 分割零售单套住房,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以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并分别确定单套住房总价,于出售前向社会公示。 经适房资金设专户 晋江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说,为明确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金,晋江市财政将设立经适房资金专户,每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5%资金(今后按上级规定的比例执行)划入专户,滚动用于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开发建设。 经适房开发建设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拍卖土地和项目开发权,拍卖收入全部缴入市财政经济适用住房资金专户,由中标的法人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开发建设。建成后,所有住房由政府回购,除保留一定比例作为廉租住房外,其余由政府负责出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