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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一学分得交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20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重修一个学分要200元,一门课就得交给学校800元。”连日来,福建师大协和学院的一些学生,纷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1-87095110反映,他们学校收取的重修费标准太高,而且学校没有给他们发票。该学院如此收费是否合法?昨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N本报记者 李进 吕洲科

  重修4门课

  要交2400元

  福建师大协和学院经济法系一名大二的学生向记者介绍说,据她所知,该系有10多个同学上学期高数不及格,这周需要重修,高数有4个学分,每个学分的重修费是200元,高数这门课就得交800元的重修费。

  “一个学分200元太贵了。”她说,他们班有个同学上学期考试“挂”了4门课,需要重修12个学分,他一下子得向学校交纳2400元的重修费。

  另外,她告诉记者,他们学院收了钱还不给发票,只给他们听课证。

  学院实行

  完全学分制

  昨日,福建师大协和学院办公室林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学校向学生收取了每学分200元的重修费。对此,他们做出答复,由于学院属独立学院,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学费,他们学院实行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并相应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并相应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

  他们实行的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已经省物价局审批。对于没有开具发票的问题,该办公室林老师解释说,他们学院刚刚开始实行学分制,有些方面还不够完善,暂时不能给学生开具发票。

  收取重修费

  属于违规收费

  昨日,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建师大协和学院向学生收取重修费,属于违规收费,他们已着手调查此事。

  他介绍说,今年,省物价局才核准了该学院的学分收费管理办法,但应从今年9月开始的新学年起执行。收费标准也要提前告知学生,让学生知道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要交纳重修费重修学分。因此,学院不能向上一年度考试不合格需要重修的学生收取重修费。

  据介绍,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在2005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起,我省高等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重修费;只有实行学分制改革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按重新学习的课程学分收取重修费;但要报省级和同级价格、财政和教育部门备案,各专业学分收费标准应在《收费许可证》上登记后才能执行。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在我省实行学分制改革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为数不多;多数仍是按照学年制收费,这些学校收取重修费都属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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